一般来说,当外部消费者遭遇不满或问题时,就是考验员工解决问题的时刻!这恰好与我们早前遵循“权责对等”原则相反!因为一线员工通常来说并不具有任何的权力或权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一个餐馆服务员或一个商场营业员,以没有权力为借口推卸这份责任,那么,她就不是一个具备责任感的人。
因此,把问题消灭在个人智慧可以解决的范围之内,而不是把它交给上级或一推了之,才是一个员工应该承担的分内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强行划分员工职责的内部规章并非越细越好,相反,宽松的制度或规章,才会给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留下自主决策的空间!
我个人曾经见过最夸张的内部规章,就是厚如一本书的员工服务手册。表面上看似乎面面俱到,但能够牢记其中条款的员工其实寥寥无几。我们几乎无法想象这样一种情景:一个员工面对消费者的不满或责难时,他需要翻一翻那本厚厚规章是如何规定的?因此,我们在重新定义责任的同时,还需要重新定义权力是什么:按照传统观点的理解,权力等同于命令,但命令并非来自上级,而是来自消费者的问题!通俗点说,问题本身就是命令!
因此,组织的新责任时代,决策权的下移是一种必须。越是直接与消费者打交道的一线员工,越是需要这种当机立断的决策权。
也因此,向外负责、而非对内部上级负责,才是责任的本质!
兄弟,你负责上一段创意吧
责任之外,我们经常会遇到另外一个模糊管理带来的麻烦:分工与合作。
工业化社会以来的合作方式,一直遵循基本的“分工式合作”原则:有了分工,所以才有了合作。但是,如果工作本身无法分工,那么,我们又该怎样合作?
我们从未听说过这样的荒唐事:兄弟,你负责上一段创意吧,我来负责下一段创意!
事实上,创造性的工作——包括了(思维方式层面上)的看法或观点,点子或创意、设计方案、解决方案等等——由于它们本身很难或无法分工,至少,分工式合作在它们那里失效了!这种传统管理中的科学管理,在今天的经济变革中遇到了新的挑战。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无法合作。恰好相反,它们的合作方式有些令人意外:观点之间的相互碰撞,才是它们(很可能是唯一的)合作方式。通俗点说,质疑与被质疑,成为了合作的双方!
我们知道,体力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不断重复!但是,创造工作者——包括了设计师、策划师、影视导演等——它们有共同一个特征,就是不重复或很少重复——没有人会把一个不断重复自己的人,称之为创造力出色的优秀策划师。
真正的创造工作者,其实是智慧工作者,也就是使用不同思维方式向外创造需求的人!这就给传统的精确组织管理带来了一个麻烦:体力可以分工,知识可以分工,但是,智慧无法分工!更准确地说,以思维方式为特征的智慧无法分工。
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人与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