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破窗理论”中的情形在企业中并不少见,这种问题的确不好解决。另外,还应认识到,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规范与制度或许还会存在,监控与约束或许还有必要,但其作用将会大大削弱,因为规章制度一是只能对共性的问题进行约束,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发展;二是规章制度无助于一个企业抓住稍纵即逝的发展机遇与处理那些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为它的等级、程序、过程太复杂了,太复杂了不是一件好事,它会坏事的。
至于说,人治和法治交锋,问题的实质应当是执法水平的问题、有法不依的问题,或者是法治本身科学性的问题。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人、法是不分家的,也不能具体的分隔开来。把人治和法治有效的结合起来才是企业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